侬好上马 | 这些瞬间无关其他,跑就懂了。
郑成良:法学开始形成了自己的话语体系,解决了对权利的漠视问题。
车丕照:我是1978年上学跟着成良、显明一起听的王子琳老师的法理课,还有文显老师的法理答疑课,39年后有幸又听了一次法理课,而且非常精彩。单纯的人一旦认准一个目标就不会被别的事情所诱惑。
现在课程体系基本上还是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于1990年代中期定的14门核心课。现代的法律以权利为本位,并不是说全世界的法都要以权利为本位,全世界的法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度是各种各样的。改革开放以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法学和法理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的主要载体是教材。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先是通过台湾地区,借鉴台湾地区的书。郑成良:那个年代的人大都很单纯,单纯的人一般才能做成大事。
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法学这个学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守成的要求比创新的要求更高,创新是一种传承,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还要再加一句话,守成是这个民族的脚跟。再一段时间后他们说我们现在可以和他们并肩前行了,我相信我们迟早是要走到他们前面的。创新是学术进步的标志,也是学术进步的强大力量。
这正说明产生思想和形成思想体系进而形成话语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也表明中国供给世界的不应当仅仅是中国制造的各种商品和利剑,也应该包括思想成果和文明成果。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语言构成了思想意识(包含话语在内)存在的根基,而不仅仅是存在形式的反映。在梳理和继承中华法律文化优秀传统的同时,我们十分理性地重视借鉴和吸纳以西方法治文明为主体的现代法治文明成果。争取话语权,前提是话语体系的形成,关键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面对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呈现、各类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多的新形势,如何提高改革决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发挥作用。例如:社会主义宪法与宪治理论、民生行政理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理论、社会危害性理论、死刑限制理论、刑罚执行理论、量刑规范化理论、自我设限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三重所有权与平等保护并重的物权法理论、体系创新的侵权责任法理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理论、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理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构建理论、生态文明和环境权理论、诉讼与非诉解纷衔接理论、国际法治理论等创新理论。
具体而言,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导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理论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因而,构建话语体系的目的也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导和引领思想理论、公共舆论和社会意识形态,为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法律是治国之重典,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构建,推进法治改革,法学话语体系随之朝着中国化、时代化转换,关于法律、法治与法学的研究达到了一个自主性的阶段,即不依赖外来理论、观念与言说方式的指引就能思考自己的问题、阐述自己的实践、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善于通过人文精神对社会成员心理和观念世界的整合与引领,来维系和范导整个社会。苏式法学话语体系破产之后,我们在法学恢复重建阶段几乎又不加反思地转而求助于西方的法学话语体系,成为西方法学的搬运工。现有法学体系,特别是法学理论体系还不能够回答由此引发的新问题、新挑战,不能给国家治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有效、管用的学理支撑。
这就向包括法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界提出了新的使命和任务,即通过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服务于增强话语权的国家战略目标,在全球治理格局中展现中国思想、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理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理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法治精神理论、立法体制理论、执法改革理论、司法文明论、司法改革理论、法律监督体系理论、法治话语自觉构建论、法治发展模式理论、法治中国建设理论、统筹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建设的理论,等等。
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多次把法学作为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然而,中国法学界这几年的创新动力严重下降。
比如英国,经济实力虽已下降,但在全球事务上依然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和软实力。人才队伍总体素质亟待提高,学风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法学知识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知识体系日益庞大。注重治国者、执法者的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张为官者、执法者要清正廉洁,光明正大,发挥以吏为师的榜样作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需要从三个方面实施体系创新。第一,传统学科的升级转型。
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国际传播能力方面的问题,有西方受众心理方面的问题,但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话语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发展优势和综合实力还没有转化为话语优势。其表现也是其原因在于:第一,很多人的学术精力往往集中在对中央文件、政策、法律的注释、解释、阐释上,而对文件、政策、法律的评论、反思、批判不足,把探索性学术研究混同于注释性法治宣传,很少提出富有创新意义的法学理论或法律发展目标与实践路径。
第二,由于历史的教训和当下的思潮干扰,一些人仍心有余悸,生怕被扣上左或右的大帽子,而远离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和论题,宁可说些套话、空话,也不越雷池一步。二、如何把握法学体系的基本构成 对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可以分解为以下四个方面,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必须以这四个方面为着重点和着力点。
应该说,中国特色就是中国模式,就是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就是中国的大国责任。所以,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创新法学学科体系,我国法学院校要大力支持和扶植法学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成为一个强国,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参与主导世界游戏规则和经济政治秩序,关键还是要增强实力。第一个方面是法学研究专门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奇迹,形成了法治建设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为我国法学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积淀了极其丰富、极其鲜活的资源,在此基础上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是完全有可能的,也是完全应该的。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其中具有代表性、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的理论主要有:法的概念论、法的阶级本质与社会本质理论、权利本位理论、和谐价值理论、人权发展理论、法律体系构建论、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理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职业伦理理论、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理论,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形成,必将打破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支配地位,消解西方法治中心主义的影响,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
反过来,教材体系上不去,学科体系就没有后劲。法学理论的创新性既表现为知识创新、理论创新,也表现为方法创新。
这些高层次人才队伍包括: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重点高校文科资深教授、中央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十几年来,我国法学领域重复研究问题的现象比较突出。
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结合对我国法学体系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思路和建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学话语体系经历了历史性转化。所以,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言以蔽之,在于能否创造出让世界认可或接受的思想体系和话语体系,而这正是当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庄严使命和重大任务所在。
培养出好的法治人才,需要有好的教材。特别是在法治和全球治理领域,西强我弱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不少方面还没有话语权,甚至处于无语或失语状态,我们设置议题的能力、参与和主导规则制定的能力仍比较弱。
比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战略还不十分明确,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学术原创能力还不强。不同学术观点、研究范式、学术流派之间严肃认真、理性平等的学术争鸣和学术批判是理论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没有了批判和争鸣,自然也就谈不上创新发展。
但是,作为有着近14 亿人口的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在世界第80 位左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要是加上其他因素,例如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状况等,我国的排名可能还会后移。中国共产党为我们广大研究人员树立了理论创新的典范。